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事局
关于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
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补检人员体检结果和
体检复查有关事项的公告
(2008年第22号)
根据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绵阳市人事局《关于绵阳市地震灾区县(市区)、乡(镇)机关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及补检有关事项的公告》(2008年第18号)规定,共有31名考生参加了2008年12月18日进行的补检,现将体检结果和体检复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合格28人,不合格2人,待定1人(见附件1、2、3)。
二、招考单位或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要求复检的,应在本公告发布5日内(含公告发布之日),将复检申请送交绵阳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绵阳市涪城区南河路26号,电话:2267794、2267136)。复检只安排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时间另行通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复检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考录资格。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的缺额,经绵阳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根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按公告规定依次递补。
中共绵阳市委组织部 绵阳市人事局
二○○八年十二月二十二日